【求助单位】 广东华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求助事由】 请求督促推进株洲武广新城博古山公园星月湖水体景观新建工程(二工区标段二星湖至炎帝大道北段)水生态治理工程的结算审计,并尽快支付剩余工程款。
【项目基本情况】
我司(广东华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与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专项工程施工合同》,承建株洲武广新城博古山公园星月湖水体景观新建工程(二工区标段二星湖至炎帝大道北段)水生态治理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金额3000000元;工程于2019年9月开工,2020年6月竣工。
我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水生植物栽植施工内容,工程质量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且已编制完成全套结算资料并邮寄送达甲方。
【付款情况】
截至目前,我司累计收到工程款仅580000元,最后一笔款项于2024年8月收到。按照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5%”,及补充协议(81479元),尚有2351479元待支付。
【当前困境】
1. 项目自2020年竣工至今已近六年,结算审计工作迟迟未能完成;
2. 我司于2026年5月28日已正式致函甲方恳请接收审核结算资料、启动结算审计流程,但目前仍未收到实质性推进答复;
3. 按合同约定应支付至95%的竣工款长期未支付,严重影响我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
【具体诉求】
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予以关注并协调处理:
1. 督促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尽快接收并审核我司提交的结算资料,正式启动结算审计流程;
2. 督促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尽快支付剩余工程款;
3. 如结算审计过程中需要我司配合资料补充或现场核查,我司将全力配合。
我司承诺所反映情况属实,相关合同、结算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齐全,可随时接受核查。恳请领导体察民营企业经营之艰难,帮助我司早日解决这一困扰,推进结算及工程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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