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上午10点30分,我付费带小孙子进入该游乐场游玩。出事的喇叭形滑梯末端没有缓冲垫,滑梯直接向下,出口位置还有一级台阶。滑行落地时身体猛然顿挫,直接撞击在台阶上,我当即胸腰位置剧痛,并且第一时间告知了场内工作人员。当时我初步判断只是软组织挫伤,自行购买膏药居家休养。休养几日依旧疼痛,我前往医院拍摄X光片,当时没有检出明显问题,只能继续居家休养。6月17日下午痛感急剧加重,18号核磁共振检查确诊为胸十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属于本次摔伤直接造成的新伤情,医生要求长期静养,日常起居、夜间休息都受到严重影响。
6月18日,我强忍伤痛到游乐场协商,仅要求对方承担本次产生的检查费、医药费。我提出查看6月9日事发监控,经营者告知视频仅保存7天,当天录像已经被自动覆盖无法调取。按照法规,经营性公共场所监控保存时长最低不得少于30天,该游乐场7天就自动覆盖录像,不符合管理规定,直接导致事故证据灭失。证据缺失之后,商家直接否认受伤事实,谎称我的伤病是在别处造成,指责我上门讹诈。
经过实地查看,该游乐场还有多项不合规问题:
1. 游乐设施安全不达标。涉事喇叭滑梯出口缺少缓冲区域,末尾台阶极易造成游客顿挫摔伤,设施本身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游乐设施安全国家标准。经营者没有做好风险防护,是本次受伤的主要原因。
2. 消防安全存在漏洞。场内灭火器漏水,器材已经无法正常使用;消防通道被杂物占用发生堵塞,一旦出现火情,人员无法快速疏散,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3. 收款不开具发票。当时我支 付300元入场现金,商家直接收款,没有提供收款票据,也不肯开具正规发票,属于经营行为不规范,涉嫌隐匿经营收入。
4. 监控存储时长违规。监控只保留7天,远低于法定最低30日的保存标准,发生安全事故之后,关键证据无法留存,消费者维权十分被动。
以上几项行为均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游乐场作为对外开放的经营性场所,理应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落实消防管理义务,依法合规经营,妥善留存监控记录。该商家多处不合规经营,并且在消费者受伤之后推卸责任、颠倒黑白。
恳请张家界永定区文旅局: 一是实地核查滑梯安全缺陷,责令对存在隐患的游乐设施整改;二是核查消防器材、疏散通道隐患,督促立刻整改;三是核查收款不开发票、监控时长不达标的违规行为;四是督促游乐场承担本次我受伤对应的医疗赔偿费用。
核磁共振报告单、缴费凭证、支付记录我全部保留,可以随时配合工作人员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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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这篇帖子的发帖人,目前已和张家界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小仙猴游乐场私下协商赔偿事宜,纠纷不继续维权,不再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感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