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安化县古楼乡时任乡长姚雄,为了公平公正赔偿因修建《防火林道》损坏村民油茶林问题;聘请安化县林业局林调队工作人员到现场勘验鉴定,由古楼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刘亮带队,林调队2人,在神湾村党支部书记夏胜,村委委员夏绪良的陪同下,对非法挖毁我家的油茶林进行了科学的鉴定;事后由于姚雄乡长的调离,赔偿问题一直搁置,请问:新一届古楼乡党委何时履职,将因工作调动而引起的遗留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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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c81whm5
政府多次回复,多次上门协调处理,实在可以了,还反反复复发帖,吵了2年,政府公共资源被你一个挤占了。老百姓都看不惯了。
2026-06-19 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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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C81whm5的网友不是普通老百姓,是2026年神湾村通过拉帮结派新选上的无为村干部!
2026-06-19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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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素质低的老百姓通过拉帮结派选上村干部,没有能力正常处理村务,才导致知法懂法的人,持续维权达两年还没有解决到位,为神湾村发展堪忧!
2026-06-20 1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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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u8z3jvq
经核查,确已聘请安化县林业局林调队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测算油茶林面积。针对油茶林赔偿争议事项,由上任乡长安排部署,于2026年4月20日在神湾村组织召开三方协调会,乡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信访群众到场参会。协调过程中,信访群众与相关方诉求分歧较大,当日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后组织人事调整,新一届乡党政班子到岗履职后,第一时间梳理该信访积案,持续跟进对接、开展协调处置工作。6月3日,新任乡党委书记带队上门走访相关群众,面对面沟通疏导、协商化解诉求;6月18日,新任乡长再次入户核实详细情况,推动矛盾妥善解决。下一阶段,古楼乡将继续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2026-07-16 17: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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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分析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修建防火林道损坏油茶林的行为,属于该情形。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此规定体现了行政职责的承继性。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领导人员更替——新一届乡政府是原乡政府的法定承继者,不能以“乡长调离”为由拒绝履行前任承诺的职责。
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是其代表人,所作承诺视为行政机关承诺。“新官不理旧账”违反依法行政和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换 届、负责人更替等不作为违约毁约的理由。
综上,乡政府聘请林调队勘验的行为,已构成对赔偿责任的一种先行确认或承诺。新一届乡党委政府负有法定义务处理该遗留问题。
证据准备与救济途径
证据准备:建议保存乡政府组织林调队勘验的书面记录、现场照片、乡政府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损害事实和政府先行处理行为。
救济途径:
书面申请:先向古楼乡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履职申请书》,要求限期作出赔偿决定。
行政复议或诉讼:若乡政府在法定期限(收到申请后两个月)内不答复或拒绝赔偿,你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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