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小微劳务服务企业,作为项目劳务协助方,并非中标总包单位,非法采矿稀土资源破坏价值评估和全县的矿山测量两个项目全部外勤人员、勘测设备、外勤开销都是我方独自垫付。
2023年我司完成该县非法采矿稀土资源破坏价值评估配套劳务,2024‑2025年承接八个季度矿山超深越界监测外勤工作,两项业务合计劳务费用200余万元。所有工作成果早已验收合格并交付归档,县自然资源局内部全部付款审批流程已于去年办结,正规发票也早已上交完毕。款项滞留于财政拨付环节,县财政局一直以没有付款指标、未确定付款计划为由迟迟不予拨款;自然资源局办完手续后疏于跟进,没有主动对接财政推进付款工作,两百多万元劳务费分文未支付。
长年全额垫资,致使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无力发放员工工资,外债难以清偿,员工家庭正常开支、子女学费都无法保障,企业濒临倒闭。为索要欠款,我方紧逼项目负责人一道上门对接多次,发送正式催款函,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行政单位验收完成后应当按时结清款项,长期拖欠小微企业资金,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恳请市、县督查部门介入督办,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对接协调,要求财政局确定付款时限,尽快结清全部劳务费,挽救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
合同、验收材料、发票、催款凭证等完整证据均可提供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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