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本人于2023年10月3日,与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购房月供补贴协议》,购置湘潭宝安江南城41幢2单元房产。购房时售楼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楼盘属于政府保交楼项目,本人购房全款全部汇入江南城三期保交楼工作小组专属账户。
双方签订的购房月供补贴协议约定,开发商每月发放定额补贴1909.5元,补贴周期共计13个月,补贴截止时间对应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2024年12月31日。但开发商长期拖欠补贴不予发放,我多次联系高新区房地产项目工作专班对接协调,该笔补贴最终延期25个月才勉强结清。
本人全款购房、全额付款至今已近三年,当初完全是基于对政府保交楼政策的信任,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2025年12月,因本人办理信用贷款急需购房发票,开发商长期不开票。我无奈只能自行前往税务局申请开票,税务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开发商因长期欠缴税款,开票权限已被税务系统锁定,无法开具正式购房发票。最终税务部门只能为我开具0税额发票,导致我房屋手续严重不全、资产无法正常使用。
更为严重的是:本人全款付款、签约近三年,该商品房预售合同至今未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开发商严重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涉嫌违规售房、长期不备案、欠税锁票、违约逾期交房,多项违法行为严重侵害我的合法购房权益。
目前早已超过合同约定的2024年12月31日交房时间,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交房,无交付计划、我多次主动沟通申请退房退款,开发商始终以账户没钱为由恶意推诿,拒不处理。
该房产为我家庭唯一首套住房,本人本就经济压力巨大,现家庭突遭重大变故:我的父亲于2026年6月8日突发脑萎缩、重度中风,紧急入住湘潭市中心医院ICU抢救,巨额医疗费用让家庭彻底不堪重负;母亲常年残疾,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来源;儿子在长沙就读大学,学费、生活费持续支出。多重重压叠加,家庭经济彻底陷入绝境,已无力承担任何房屋相关支出及生活开支。
万般无奈、走投无路之下,特向各位领导紧急求助,恳请住建部门、税务部门、高新区保交楼专班介入核查、为民做主,督促开发商依法依规为我办理退房手续,并全额退还本人全部购房资金,帮助我这个重病特困家庭渡过生死难关。
再次衷心感谢各位领导的体恤、帮扶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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