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法院违规收取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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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21121821204876
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最高人民法院,别的省份,长沙市人民法院,湘潭市人民法院同样职工债权纠纷案件都是收10元诉讼费用,只有衡阳市人民法院按财产案件收处诉讼费,职工债权纠纷就是劳动争议案,第二百条的规定: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诉讼费,但是争动争议案件除外。本案案由为职工债权确认纠纷,系职工作为为破产企业职工,提出异议而提起的诉讼,性质上属于劳动争议,债务人指原企业实际控制人,股东,法人。我们向石鼓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只是口头答复,没有收到书面答复。
2026-07-21 2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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