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公司拖车无告知,私自偷车,多次报警求助,想通过警察当面协调联系该公司当面处理此事,警察不管此事,该公司也拒绝提供公司具体地址。具体事件:2025年10月29号,各方在被告的销售地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自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28年10月29日截止。同日本人向长沙乐信优车贷款31500元,实际到手24720元,该公司抽取6780元中介费用。还款五个月之后,抵押贷款到还款日后,本人未按规定按期还款,并逾期一周,并向该公司做出解释,该公司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偷走汽车(马自达3),本人报警后,警察通过监控查得是该公司拖走其汽车(马自达3);后本人还款后,积极向向公司做出解释,要求该公司还回汽车,本人后面按时还款,其公司要求我立马结清全部金额38720.3+2000=40720.3元。现在才得知我借的24720元的利息已经块超过本金,当我知道这些后,我要求贷款方发我贷款的原本合同和他们公司地址,我去协商处理,他们拒绝告诉我,就只叫我把款就直接发给他们。从这些现象来看他们的纯属贷款套路和高利贷,现在弄得我几个月没车开,生活不方便,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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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立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长沙乐信优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确认是否有发放贷款的经营范围。
从您反映的情况看,公司主要违法之处:
砍头息:合同写借31500元,实际到手24720元,6780元以中介费名义提前扣除。依法应以24720元为本金计算利息。
高利贷:您说利息已快超过本金,远超法律保护的一年期LPR四倍,超出部分无效。
非法拖车:逾期一周未还款,公司不告知、不协商,直接“偷走”您的车,属于侵犯物权。
建议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报该公司无证放贷、收取砍头息、高利贷;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车辆,同时请求法院确认实际本金为24720元,利率按LPR四倍计算,超出部分不保护。
彭震,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律师团团长,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委、兼职副秘书长,2019年度湖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联系电话 13907319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