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农业银行卡与存折和人都在桥头河老家情况下于2012年12月份在东莞东城建设电信支行被盗刷20,208元,当时维权跑了桥头河农业银行 ,涟源市农业银行,娄底市农业银行,娄底市银监会,桥头河公安局,桥头核信访办,娄底市公安局,东莞市东城公安局。我现在都 记得娄底市公安局经侦科警官拿着取款记录告诉我,说是银行的问题,最后农业银行自始至终都是要我去报案,要么就起诉,态度很是恶劣,也不调查情况,一开口就是说我自已取了,是我自已的问题。为了这2万多块血汗钱,十几年来我搞得精疲力尽。人都抑郁了。其实道理很简单,但他们就是这么刁难我。理由是:1、银行磁条卡当年可不可以被复制,2、可以复制的话为什么要发行,3、有被复制的风险为什么不通知升级和提醒,4、按农行给的逻辑思维怀疑是我让别人取的钱,再来问农行要,那就是诈骗,要坐牢的,报警也是我报的,视频当年两地公安调取看了也不是我取的,那取钱的卡也不是我的,而且从被盗三天后我在桥头河刚好取了一笔二千的款项刚好发现钱少了,为了二万多块钱,十几年了一直在维权,这合乎诈骗逻辑思维不。5、作为普通人以农行的技术与能力以这种所谓“诈骗”方式能随随便便弄到银行钱不。我投入这么多时间金钱与精力,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合法公民担着“诈骗”的风险,就为二万多块钱,划算不。到去年银行客服沟通还是说以时间久远,证据不足,上诉等词来回复,没有任何一个领导出面解决,直到今年银行三个领导约我一同去了立案的公安局查了当年的立案书,也同当年办案的当地公安局所长通了电话,也说了是被别人拿张白色卡片戴着头盔取走的。但最终银行说如果上面如果写了是盗刷,他们会大概率帮我申请到赔偿,但立案书上写的是某某银行卡存款被取走案,以此为由说难以申请下来,他们说也相信我确实是被盗刷了,也想帮我,但银行程序就是这样子,他说要不走涟源市综治办协商赔个几千块的样子,我没同意。我只想维护我应有的权益,实在没办法才求助到红网,我为我所说的话负责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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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案件名称是公安立案程序表述,不能否定‘人在湖南、卡在身边,钱却在东莞被身份不明人员取走’的事实。
其次,2012年磁条卡存在可复制的技术漏洞,这是行业公认的安全缺陷,银行作为发卡方,本就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提醒升级卡片的义务,不能把技术风险转嫁给储户。
我本人全程配合公安调查,取款视频里的人不是我,取款用的卡也不是我的,我没有任何过错。14年来我多次维权,农行始终推诿,现在又用‘无盗刷定论’来回避责任,请农行正视自身安全保障义务,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而不是继续甩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