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谢明武,湖南祁阳,电话177 **** 8158
投诉对象: 长沙万福富霁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富足到家”平台)
事情经过:
2025年5月21日,我与该公司签订1年期合作合同,支付费用5980元。实际使用平台约5个月后(至2025年10月),我不再继续使用,并于10月28日在官方对接群内申请退还剩余7个月费用3488.33元,但对方始终不予回应。
合同中的“费用一经缴纳,不做退还”条款,我认为属于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根据公平原则,未使用的服务费用应当退还。
维权遇阻:
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对方以“属于经济合同纠纷”为由拒绝处理,建议我去打官司。作为普通老百姓,诉讼成本高、周期长,实在难以承担。
投诉诉求:
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要求该公司退还我3488.33元,并对不合理条款进行整改。
投诉人: 谢明武
日期: 202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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