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 2月3号提交了汽车以旧换新置换补贴申请,目前申请已审核通过,但截至今日,补贴资金已逾期 3个月 仍未到账。
事实与理由:
经多次咨询与沟通,贵局工作人员口头答复称:“需累计凑齐400名车主通过审核后,才会统一批量发放补贴”。
我认为,该做法严重违反了政策初衷与行政合理性原则,具体理由如下:
1. 政策无此规定,属违规拖延。 国家及省级层面的“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从未规定必须“凑齐特定人数(如400人)”才能发放。正常流程应为“审核通过→公示→按批次/单独拨付”。捆绑式发放缺乏任何法律依据。
2. 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 我的申请材料齐全、资格合规,且已通过审核,理应及时获得补贴。将个人权益与他人进度强制挂钩,属于不合理的行政拖延,严重侵害了我的财产权。
3. 已严重超期。 按常规政务服务流程,补贴拨付周期通常为15-60天。我等待已达3个月,远超正常时限,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
投诉请求:
1. 请贵局立即纠正“必须凑齐400人统一发放”的违规内部规定,停止捆绑式拖延。
2. 3个工作日内,向我出具书面的补贴发放时间表,确保资金在 15个工作日内到账。
此致
敬礼!
0
收藏
该留言中包含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留言办理单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