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月18日通过美团团购预订并入住吉首市榕域国际酒店,4月19日办理离店手续。退房交还房卡时,酒店前台未提出任何异议。但在我离店后,前台致电称房间内电视机被损坏,要求我赔偿1500元。自入住至退房期间,我从未触碰过房间电视机,对其损坏情况毫不知情。酒店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认定责任、扣押房间押金不予退还,已对我造成困扰与不公。现需酒店立即退还全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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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您的描述,关于您遇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酒店作为经营者,对其提供的设施负有管理义务,主张客人损坏物品,必须承担完整举证责任,若酒店无证据证明您与物品损坏之间有因果关系时,无权扣押押金不予退还;
其次,您可以通过预定酒店的第三方平台寻求协助,向客服反馈相关情况及诉求,要求第三方平台协助退还押金;
然后,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押金凭证、支付房费凭证、预定凭证、沟通记录等,向酒店当地消保委组织投诉;
最后,若上述措施仍未满足您的诉求,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收悉,建议您按如下步骤维权:
第一步:固定证据,您通过美团下单,支付记录、以及入住前房屋设施是否拍照(如果有)等。
第二步:向美团平台投诉。
第三步:拨打12315投诉
如美团协调无果,拨打吉首市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小程序投诉:
第四步:书面通知(增加压力)
如果以上方式效果不佳,向酒店发送书面/微信通知,内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