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名黄勇才,女,汉族,现年32岁,联系电话号码:186****3021,是千山红镇烂泥湖村村民(现名:大西港村)。因我原承包的土地面积被村、组两级强行剥夺,使我失去了一切生活来源,我多次请示政府部门未果,我出生本村本组,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是我生活来源的命根子,我在走途无路的情况下,依据《信访法》,《土地承了包法》,《民法典》等规定,特上向悠呈报。
事实与理由如下:
2016年我与常德市鼎城区石巩桥镇黄明浩结婚,我在男方家没有取得承包土地权利及义务,因为我户口一直留在千山红镇烂泥湖村老家,并且我有自己居住房屋,也有产权证(建房证),而且是我经常居住地,我按照规定完成了囯家及集体义务,所以我应该享受保持土地继续承包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第条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村和组没有权利收回我承包几十年的土地,请求贵政府部门责令千山红镇政府要求大西港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归还我土地。
有如下证据:《请求恢复承包土地面积的报告》,《证明》两份,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202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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