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续约电信套餐时,电信工作人员明确承诺每月返还20元话费,但并未告知该返还需通过“每周六在翼支付平台抢购5元券,并通过扫码返红包”的复杂模式实现。若事先知晓返还话费需以如此繁琐且不确定的方式获取,本人及绝大多数消费者绝不会选择续约。
在实际操作中,该抢券活动存在严重问题:
1、抢券难度极大:本人曾多次设定闹钟准时参与抢券,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成功领取,可见券的发放数量严重不足,根本无法满足用户需求;
2、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电信在推广时隐瞒关键条件,以“每月返话费”为诱饵,实则设置不合理的抢券门槛,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
3、投诉无门,问题长期未解决:本人及所在“电信核销群”内大量用户曾多次通过12345市民热线、工信部投诉电话等渠道反映问题,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电信方面对此类集体投诉置若罔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反映出其内部管理的混乱与对用户诉求的漠视。
4、此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基本商业道德,更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的规定。电信以“抢券”之名,行“减免责任”之实,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
1、立即责令中国电信停止此类虚假宣传及不合理活动,并就其欺骗行为向消费者公开道歉;
2、将所谓“每月返20元话费”改为直接、无条件的每月话费返还,并补偿用户此前因无法抢券而遭受的损失;
3、对电信此类系统性、群体性的侵权问题展开调查,并加强对其营销行为的监管,防止更多消费者受骗。
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公信力。我们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权利。
0
收藏
该留言中包含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留言办理单位可见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据以上规定,您在购买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如中国电信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您开通业务,其行为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通过与该公司协商赔偿损失退费,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