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小沙江镇江边村的村民杨煜明、何超、何春,2022年12月,我们三人合伙承包了金石桥镇黄金井村19组16.5亩荒田用于种植水苔,2024年4月左右,金石桥镇政府因实施某项目,径直从我们三人承包的水苔承包地边上新开挖了一条马路通往山顶,由于镇政府在马路边上未修挡土墙和埋设涵管导致下雨天时山上的雨水和被开挖的马路路面的泥巴混合成黄泥水,冲到了我们三人的水苔承包地,造成了我们种植的15亩左右的水苔被污染变色,最终商家拒绝收购。之前镇政府邀请了我们江边村支部书记刘光松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并共同参与了协商,政府工作人员在协商当中表示愿意赔偿¥10,000左右,导致处理陷于僵局,这显然离我们的实际损失相差甚远。
我们目前因污染未被收割的水苔系2023年3月左右种植的头批水苔,水苔的一个不错种植周期为第一年的三月至次年的七月,现在很快就到了第二个种植周期,如果赔偿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势必导致头批水苔迟迟不能收割(目前因赔偿未得到处理我们也不敢单方收割,损失还未得到镇政府的确认),并进一步耽误第二个种植周期的水苔种植而使损失继续扩大,我们请求镇政府引起重视,拖延处理绝非我们所愿,为进一步妥善解决赔偿问题和及时止损,请求贵府再次组织现场勘察定损和调解。2024年2月8日,我们向金石桥镇政府主要领导邮寄了《请求金石桥人民政府对我们种植的水苔被染进行赔偿处理的报告》,次日被签收后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的答复处理,我们打电话联系相关领导也未能接通或者看到信息不回,现在我们再次请求政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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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煜明等
非常感谢金石桥镇政府领导为我们老百姓操心作主!希望这次能得到满意的答案和结果!
2025-02-28 22: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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