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育天物业公司未给员工买保险,上班期间猝死后不管
长沙市雨花区
pzm20201116
2020-11-21 20:07:45

长沙育天物业公司未给员工买保险,上班期间猝死后不管

我叫裴奇丰。我要投诉举报长沙育天物业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员工在上班期间猝死后各种推脱责任,放任不管的恶劣行径。

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3点左右,我父亲裴再明(长沙育天物业公司的员工),在湖南地质中学进行园林绿化作业期间,感觉到身体不适向在场的育天物业领导请假去看病,没人搭理。无奈之下,我父亲裴再明只能自己回到工地附近的宿舍楼,准备换衣服去湘雅附二看病。在宿舍换完衣服刚出宿舍门十几米远,就倒地不起,被路过的好心人报了警110并拨打了120,但送到医院已经抢救无效猝亡。

事情发生后,我们向长沙育天物业公司申请工伤赔偿,但该公司一直没有给裴再明购买保险,就以不在工作范围内拒绝赔偿,还假装大义的说“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一万元”。经过多次的协商,准备申请了劳动仲裁后,长沙育天物业公司还是坚持“不是工伤”的定论,只愿意赔偿11万元,还扬言“只有这么多,爱要不要”。

我父亲裴再明在长沙育天物业公司做了一年保安后再转岗绿化作业,在地质中学上班前后已经有十多年,也签有劳动合同。十多年期间一直任劳任怨,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既然是工伤,就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现在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一条活生生的人命,长沙育天物业公司连该承担的责任都不敢,而是不停的在推脱责任,这完全是与中央领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背道而驰。

我母亲一直病痛缠身,听到这个噩耗后已经精神严重萎靡,我自己也有类风湿,干不了重活,父亲裴再明可以说是我们家里的经济和精神支柱。现在,我们家里的唯一支柱倒下了,却得不到公正的赔偿,这对我们这个濒临崩溃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现在是法治时代,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和媒体们,对于长沙育天物业公司不给员工买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和推诿员工工伤认定的做法,进行调查和监督曝光,还我们底层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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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您可先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还有一些其他的资料:比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希望对您有帮助,赶紧行动起来吧

罗立志律师,湖南圣优律师事务所 主任 高级合伙人,执业近二十年,办理了数百件诉讼案件,案件涉猎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最近五年时间承办了大量的征收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擅长土地拆迁案件,以及为老百姓解决疑难问题。
罗立志律师:15575180099

2020-11-24 1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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