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到底是哪个部门?找了快一月了,领导。
2020年11月1日上午9时左右,罗江镇黄市开发区出现一件怪事。几位说是公路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着便装,将黄市集镇几个个体户摆放在靠近107国道边的招牌强行“没收”。这一个月来黄市的几位个体户联系公路局和相关部门都说没有发生相关事情。以前都是很正规上门打招呼,说是检查配合搬进去,事后可以在摆出来。我店的招牌当时没来得及搬进屋,被几位工作人员强行拖走,至今不知去向。因为他们着便服更不知道是哪个部门,也未告知地址或我们应享受的法定权利或义务。几家个体户招牌被搬走后更未出示相关证件或书面告知书。几位个体户老板想找回招牌正是“求天天不应,求地地不灵”这里请上级领导派一个能管事、担事、担责的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领导解释下。
平时我们老百姓都是在自己家乡工作或生活,有一个特别的乱象,107国道边个体经营户不少,从大荆镇集镇开始107国道沿线到新市石油饭店处,个体经营户摆在国道边招牌不下百数,有麻石厂的招牌高10米宽2米厚1米左右重几十吨的招牌,就紧挨着国道路基排水沟摆放,并且招牌底座都是混泥土结构牢实的很。每次也没见检查时石材厂把招牌搬进去,事后在搬出来。请相关机关给出解释!原红花乡开发区片区国道边几个大饭店,招牌一个比一个大摆在国道边,也是罗江镇政府辖区更是公路局执法范围。11月1日当天上午11点,我亲自到国道沿线看了红花片区的情况招牌摆放在国道边非常显眼!沿路石材厂的招牌更是威武!哪个政府机关可以解释!
接下来几个严肃的问题请相关部门负责任的回答:相关部门拖走我们的招牌怎么处理?我们到哪里处理,地点呢?到底找那个部门?我找你们很久了!你们是属于执法、还是抢?执法是什么依据、执法是否合规、执法是否告知了我们相关的权益、执法是否出示了相关证件、执法后是否给了相对人相关文书?你们执法是否公平、公正?一定记得在红网上回复时告知你们是哪个政府机构!
现在107国道沿线个体经营户招牌不是还摆着嘛!领导们下来看看,我会监督你们的。既然不能摆那就都不摆!包括石材厂的巨型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