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西河边居民合法私房被政府没收?
株洲市 醴陵市
a1a1good
2020-01-03 16:30:37
酸甜苦辣
司法
法无授权不可为,按法律办事,按宪法冶国,确实保护好中国公民合法私产继承的权利与合法拥有的权利,我家是穷苦人家,为什么我家的土墙房屋会被政府没收?请政府出具,具有法律效用的政府回复,跪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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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家私房面积为一楼占地面积151平方,二楼50平方,共201平方,二,我家合法私产43平方,与本案无关,增补租息意思为不发还实体房产,用一点钱补偿这32平方,共得补偿为75平方,三,国家经租76平方,意思为政府没收,四,总面积201平方减去75平方减去76平方,还少了50平方,五,这50平方末被国家经租未补偿,六,这50平方一直被房管局无偿非法占有灭失。七,请求这50平方我家末经租末补偿的房屋,进行政府补偿!八,被国家经租的76平方保留以后申诉权益!九,末被补偿部分为76加50,共126平方!!!!
一,发还32.3平方作折价处理,增补租息。???这不是国家征收,也不是国家赔偿,意思为,这32.3平方不发还实体房屋,拿一点钱作为补了32.3平方房屋的房租和利息,因从六十年代初起一直到85年该房屋拆迁,主家就从末得到过房租,但从房管部门认为,86年拿了一点点房租就相当于发还了你家32平方的房屋了,实际上不是,实际上是这32平方从末得到房租,86年,房管局补交了这32平方的房租!实际上并末发还这32平方私房。二,县私房落实政策办公室,??实际上就是醴陵县房管局!三,私房改造。就是没收。四,该房没收原因,出租,五,经租房源于:政府工作人员,进城,却发现住房严重不足,国家号召,城市居民有空闲住房的,必须出让给国家,由房管部门,居委会,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国家这时候困难,家里的房子出租给国家,自己也可得部份房租,有房不出租的,政府采取强硬政策,我家建筑面积151平方,仅留43平方私产,自家十几人自家住都不够,其余108平方,被强行征用,所得房租为政府进80%我家进20%,实际上房租少得可怜,只拿了几年房租,从六十年代初起就停发,一直到85年该房屋拆迁,并末得一分钱房租,国家从最初本意是租老百姓的房子住,仅仅三年,58年,就国家经租,就把老百姓的房子没收了,没收部分,分文末补,
经租房档案居然是铅笔所写,这样可易于改动,伪造,在83年左右,真正的经租房档案基本全部改动过,家发还32.3平方,作拆价处理,以增补租息,居然只有486元,区区几百元钱,
经租房主金少云:家庭成份,贫民,贫民,贫民,贫民,贫民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