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门县御龙湾小区的业主,小区为2000年之后的新楼盘,现已全部移交多年,这么多年以来,小区的电一直没有分户,多数业主都想电分户,跟电力局申请多次也没有结果,不知道国家到底还有多少小区没有分户?业主电分户这么难吗?电表未分到户到底是谁之责任?现在办理分户需要小区业主个人承担费用是否合理?要想全部业主同意并出钱?这个怎么可能办到?电表未分户小区怎么验收的?相关部门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这笔账不应该让小业主来承担?希望相关部门能协调解决,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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